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细沙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县委巡察组传达了县委书记陈杰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细沙乡党委书记沟通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殷盛发向细沙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光亮出席会议并讲话;董毅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殷盛发在反馈时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细沙乡党委进三年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六大战略”和县委“1131”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党委全面领导作用,推进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制定“11461”发展思路,生态质量持续提升,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平稳向前,全乡方竹种植面积达4.5万亩,猕猴桃发展进行了新的尝试,2022年细沙社区和黄金村荣获“云南省森林乡村”称号。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抓理论武装干部头脑不到位,结合实际见行见效有差距;抓发展第一要务措施不过硬,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紧迫感不强;抓基层社会治理不扎实,和谐稳定安全环境网底不牢;抓人居环境整治不深入,长效提升机制不健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扛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惠农利民“政策找人”不深入;执行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用村级办公经费垫缴新农合至今未收回;项目实施管理不严格;集体经济账务管理不完善,资金使用缺少有效监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自身建设不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清仓见底;巡察整改中指导村级规范使用村民小组办公经费不到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委第一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二是强化责任使命意识,坚持推动加快发展;三是规范履职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五是强化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光亮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细沙乡党委要认真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察整改。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主动参与到整改工作中,绝不能当“吃瓜群众”,决不能把整改当作一种负担、包袱,遮遮掩掩、讳疾忌医,导致问题沉淀,最终积重难返;二是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细沙乡党委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坚决做到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应,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董毅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全面认账、照单全收,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逐条研究、逐条细化、逐条分解、逐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细沙乡党委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压实集体责任,推动全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细化、部署、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注重统筹兼顾,确保反馈问题彻底全面整改。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中;四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细沙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卫生院、中心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各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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