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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春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3 9:39:42

关于唐春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唐春月  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何晓梅  免去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永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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