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春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唐春月 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何晓梅 免去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永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