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唐春月为永善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通知
2022年1月2日永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唐春月 为永善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永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