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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太永等同志拟提拔任职的公示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06      浏览次数:1225
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
关于刘太永等同志拟提拔任职的
公 示 公 告
 
根据永善县委永发[1999]13号文件精神,永善县委组织部按照中发[1995]4号文件规定程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现将刘太永等同志拟任职务公示于下,请予以监督。
刘太永,男,汉族,1967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入党,溪洛渡镇人,现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工作实绩:依法审理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以大局为重;200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干警”称号,2006年、2008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授予“优秀法官”和“优秀审判长”称号。
王重敏,女,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非党干部,溪洛渡镇人,现任永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工作实绩:任立案庭庭长以来,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立案审判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信访立案、庭前调解工作立案庭于2004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2007、2008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女法官。
罗联凤,女,汉族,1971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入党,溪洛渡镇人,现任永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工作实绩:严格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400余件;注重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家访、社访和校访工作,开展法庭帮教工作,到校开展法制讲座,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预防犯罪。
肖明辉,男,汉族,1980年5月生,党校本科学历2005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入党,巧家县人,现任桧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桧溪派出所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右岸分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强化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在点、线、面三级治安联防体系建设中作出了显著成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张秀斌,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务基乡人,现任大兴镇党委副书记、大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大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工作实绩:在县政府办任副主任期间,认真抓实督办工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开创政务服务新局面;主持大兴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认真抓好农业生产,扎实推进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复核、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治维稳工作,支持服务金沙矿业公司建设,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高度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从公示之日起7天内(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监督电话:0870-4122357
此公告
 
     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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